消费者权益保护电话(消费者权益保护电话是多少)

对此你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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