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德州市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步骤三: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步骤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之日起10天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符合有关条例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有关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位于北京市;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位于北京市;

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位于北京市;

上海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位于上海市;

广东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司法鉴定中心,位于北京市;

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位于上海市;

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位于北京市;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位于重庆;


拓展资料

司法鉴定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人在诉讼活动中的委托,遵循法定的方法、程序和有关规则、标准,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判断并提出鉴定意见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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