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流程(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一般办理户口迁移流程为: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您需携带以下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1、您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您的集体户口本个人单页及索引页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您是单位集体户户主,需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改一下户主关系)

  3、您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如还有其它不明问题,拨打当地公安局户政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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