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个人提取_大同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

一、公积金提取方式:

1、前往缴纳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携带相关资料如: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复印件等,按照提取事项提供资料。

2、微信小程序提取;各地陆续推出网上办理,关注当地微信公众号在小程序中申请办理。

3、支付宝提取,部分地区的公积金中心与支付宝合作,在市民中心【公积金】栏目中申请提取。

二、公积金提取满足的事项:

1、购买商品住房;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且封存满半年;

5、出境定居户口注销;

6、职工退休销户;

7、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申请提取公积金事由不同,所需材料有较大的差异。

在提取公积金前可联系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咨询所需要的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

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等待通知: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办理提取手续:

审核通过,携相关材料到对应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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