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件的立案条件是:
1.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实际中,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收集以下的证据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根据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事项不同,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证据也不同。一般需要提交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查询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考勤表、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或者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书、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等证据材料。
首先,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纠纷的救济程序。
其次,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者身份证明、相应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工资发放情况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银行流水、考勤表等)。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据包括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条等。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