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需要什么手续(判缓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到司法局办理矫正的缓刑人员,如果是去司法局报道:一般要带上判决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一寸照片等材料。去报道备案。然后司法局会按照矫正人员的户籍分到所在地司法所,矫正人员再按照要求去当地司法所报道就行。

缓刑期满需要本人到当地司法所办理解除社区矫正的手续。

依据刑法规定,判决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内,要进行社区矫正。在社区矫正期间,应每月作出个人思想报告和义务劳动,若外出需要进行请假,司法所会根据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的行为表现、考核情况、社区意见等作出书面鉴定报告,对其进行安置。待矫正期满后,当地司法所会为矫正人员组织解除社会矫正的宣告,向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并通知判决机关。缓刑考核期满的,矫正合格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社区矫正期满前,社区矫正人员应当作出个人总结,司法所应当根据其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其安置帮教提出建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原文链接:,转发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