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第一轮土地责任承包是从1984年到1998年开始的,到期后没有调整的可直接延长30年到2028年。也就是说按照国家政策,土地承包关系将延长到2057年12月31日。30年的土地承包期限,主要是考虑我国农村实际情况、农业生产经营特点、农业经济发展趋势及当前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
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又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
因此,土地承包期为30年的规定既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又符合农村实际,是比较合理的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到期的,由发包方重新发包,依法按照土地承包程序,与发包方重新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责任田承包30年到期调整方法:
1、有的生产队不管人口增减或本户承包地已改变,原封不动按政策继续承包;
2、有的生产Ph重新收回,再按每户人口增减进行承包地进行增加或减少。
目前详细调整办法尚未出台。
根据二轮土地承包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是30年,在2025年基本陆续到期。之前中央也陆续释放信息,即继续保持土地承包稳定政策不变,可能作一些微调。届时党中央会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全国各地结合实际作出适宜的调整配套政策。